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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记|“转正”8年后,73岁的坤叔有了一个新愿望

2019-08-26 10:01 来源:南方网 陈枫 罗彦军 曹斯 郑佳欣 李强 汪祥波 郑一见 王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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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73岁的公益人士坤叔再次走进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服务大厅。“转正”8年后,他有了一个新愿望:将东莞市“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升级为基金会。

  回望广东社会组织发展历程,“草根组织”坤叔助学团队“转正”曾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坤叔本名张坤,从1988年开始助学,他一手创办的助学团队想以“千分一公益”的名称申请登记注册,却一直未能如愿。

2008年坤叔在湖南凤凰助学。

  2011年9月29日,南方日报刊发深度报道《坤叔公益团队“转正”受挫背后》,引发社会关注,随后省里派出工作组到东莞,解决了该团队的注册登记问题。

  日前,笔者在东莞见到坤叔,感受到他的忙。马上就到9月开学季,坤叔正在为筹集学费资助款到处奔走。另外,他也正为申请成立基金会的计划忙碌着。

  “我们一开始是‘草根组织’,当年登记注册确实费了很大周折。”回忆起“转正”经历,坤叔记忆犹新,“有了正式身份以后,工作开展得顺利多了,助学范围从湖南凤凰扩大到8个省份的18个县。注册后一年,资助学生从1000人增加到2000人,到现在,资助学生达到7000人。”

  2011年坤叔(中)在看南方日报东莞观察AII04版《坤叔公益团队“转正”受挫》一稿。

  与坤叔助学团队相似,2011年成为很多“草根组织”的“登记元年”。广州市癌症患儿家长会,就是其中一个。

2009年,广州市癌症患儿家长会在儿童医院举办庆“六一”活动。

  2011年8月5日,笔者接到广州市癌症患儿家长会会长崔伟雄的电话,他们向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了材料办理登记手续。他在电话中兴奋地说:“如果登记成功,我们家长会将改名为广州市金丝带特殊儿童家长互助中心。”

  那时候,“家长会”还是一个没有注册的“草根组织”。它由15名癌症患儿家长自发组建,起步时在广州两家医院开展公益服务,帮助癌症儿童及其家庭解决治疗、康复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困难。

2011年,金丝带特殊儿童家长互助中心登记证书。

  2010年,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家长会”提供了1平方米大小的办公格子间,并帮助组织章程等材料,开展“孵化”工作。“2011年10月拿到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2019年5月从培育基地搬出来‘自立门户’。忘不了这个阶段的点点滴滴,凝聚着我们奋斗的初心。”广州市金丝带特殊儿童家长互助中心副理事长罗志勇感慨地说。

  如今,广州市金丝带特殊儿童家长互助中心的服务范围扩大到11家医院,每年1000名住院癌症患儿及2400名家长得到服务和支持。

  广州市金丝带特殊儿童家长互助中心资助医院在病区开设游戏活动区,举办看电影等儿童活动。

  广州市荔湾区萤火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为增城区派潭镇七境村老人庆祝生日。

  “如果当时没有‘转正’,也许我早就改行了。”广州市荔湾区萤火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王雪明也是广东社会组织改革的受益者。

  今年7月,广州市荔湾区萤火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从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正式“出壳”。团队在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七境村建设“慈善农园”“幸福小屋”“长者饭堂”等志愿服务平台,开展城乡互助帮扶和红色文化的发掘传承。

  “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作用将得到新的凸显。”王雪明说。

  “改革开放40多年,广东社会组织取得了长足发展。改革开放之初,全省社会组织也就100多个。从2012年至2017年,广东社会组织总量从3.5万个增长至6.4万个,目前这一数量已达到7万个。”省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庄侃告诉笔者,“广东社会组织总数已跃居全国各省份第二位,吸纳就业人数60多万人、居全国首位。”

  从2006年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起步,到2011年部分类别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推进,再到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部分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广东社会组织改革循序渐进、稳妥开展。

  2018年深圳完善街头艺人管理模式,引入社会组织与街头艺人签订自律公约。

  “放”与“管”并重,不仅要有“发展速度”,更要提高“发展质量”,这是社会组织改革应该遵循的辩证法。我省一手抓引导发展,一手抓依法管理,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做好直接登记范围之外其他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

  广州市荔湾区萤火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城市家庭到增城区派潭镇七境村开展体验农耕公益活动。

  对于广东社会组织改革的探路意义,庄侃认为,我省社会组织的改革探索,为全国社会组织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尝试和经验,发挥了改革“试验田”的积极作用。社会组织已成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力量。

  正如一名社会组织负责人这样形象地比喻:“我们从种子孵化成幼苗,要成长为对社会的有用之材,就需要沐浴阳光雨露,在引导扶持和依法管理之下长成健康的大树。”


  放管并重 激发活力

  文|丁建庭

  回顾广东社会组织改革,“坤叔转正”是一个必然要提及的标志性事件。

  “群众想办点好事怎么这么难!”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看了南方日报的报道,很为坤叔的公益团队忿忿不平,批示要求解决登记问题。“坤叔事件”虽然将民政部门推向了舆论风口浪尖,却有力推动了广东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坤叔办公室挂满了好心人士捐赠的牌匾。(资料图)

  放在今天来看,“坤叔转正”就是一场提前的“放管服”改革。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报告提出,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试点直接登记。得益于“放”,更多社会组织“转正”,并走上发展快车道。

  “放”是好的,但并不意味一放了之,任其自由生长。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仅需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扶持,也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就是说,要做到放管并重。倘若只放不管,或者是没有管好,那么有的社会组织就可能成为“独立王国”,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被坤叔受助的广西女孩,见到坤叔后紧紧拥抱在一起。(资料图)

  怎么管好?目前来看,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写入章程,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组织发展优势;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形成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有序退出的综合治理机制。

  深化社会组织改革,放和管只是手段,目的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统筹】陈枫 罗彦军 曹斯 郑佳欣

  【脚本/配音】李强 汪祥波

  【拍摄】郑一见 王俊涛 肖楚瀚(实习生)

  (部分素材由受访单位提供)

  【制作】王良珏 何志豪 黄泽伟 刘子葵 张西陆

编辑:李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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